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,发挥科技进步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,根据《长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(2006-2020年)》的总体安排和部署,长春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“2009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”,现将其转发给你们。请按照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,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。
(一)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,只能申报市级一个计划,各计划之间不得重复申报。
(二)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,尚未结题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能继续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。
(三)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,项目执行期已到,没有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项目单位,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,同时,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,不允许担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。
1、申请人需填写《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资格审批表》(见附件6),一式两份,请于6月30日前到科技处加盖公章;
2、申请人携带加盖公章的《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资格审批表》、本人身份证到长春市政务中心四楼A区长春市科技局窗口自行办理,进行网上申报资格确认,获取“系统注册码”;
3、登陆长春市科技网“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” (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5);
2、报送材料要求:申报材料、相关证明文件及电子版(注:高新处、社发处项目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,农业处一式十份);
联系电话:85167489 假期值班电话: 85168635
4、长春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