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落实省、市工会有关文件精神,使教职工以健康的身体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校各项工作中,在总结去年教职工健康疗养工作的基础上,校工会、人事处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教职工健康疗养活动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参加人员:各单位选派的学校在岗全民所有制教职工中的有关人员。
1、 校工会承担疗养人员往返车费、住宿费(含矿疗费和保险费)。
2、 疗养人员承担餐费,每人每天40元,共计320元,餐费上车后交给带队老师,自带游泳衣等用品。
3、 疗养人员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并认真填写登记表,
各分工会疗养人数按教职工人数百分之一计算,不足百人的单位按百人计算。具体名额分配如下:
请各基层工会与6月25日下班前将登记表和疗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统一交到学部工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