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发〔2017〕25号
校内各单位:
《吉林大学部级以上科研机构(自然科学类)科研成果完成人单位署名及成果认定暂行办法》经2017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吉林大学部级以上科研机构(自然科学类)科研成果完成人单位署名及成果认定暂行办法
吉林大学
2017年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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