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行重修网上选课的学生,请按照附件中的课程安排,按时参加重修学习,无故缺课达到两次者,取消重修学习资格。
请各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时数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及进度,根据选课名单每次课前进行点名,保证学生重修学习的质量。
其他重修课程安排将在近期通知。
附:课程安排.doc
选课名单.xls
教务处
2008年4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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